如何应对他人不当行为的责任主客体思维与语言策略艺术
前段时间新闻报道,两个人在车站因为占座与让座问题,在公共场合大打出手,最终两个人都没能达到目的,而是分别进了派出所与医院。
生活中很多打架斗殴事件,如果还原,你会发现无非是以下责任主客体思维沟通语言表达的问题:
公共交通上,一个人占了两个位置(放行李或斜坐),你需要坐,你会对他说:
A、不好意思,麻烦请让个位置
B、你好,请让一下位置,谢谢
C、这是人坐的位置,把东西拿下去,我要坐!(嘀咕:什么素质)
责任主客体思维案例分析:
A语言模式代表责任主体思维方式:
自己成了被评价的责任主体“麻烦”R3(0)人家帮忙,占座人成了评价的责任客体。
针对他人存在R3(0)行为举止的情况,这种语言表达的主要缺点为:
1、不分青红皂白,总是以谦逊的语言方式(不好意思,麻烦一下)与他人沟通交流,并养成习惯思维,即使自己是合理要求、他人存在不当的行为R3(0)或R1(-1),也总喜欢说“不好意思,麻烦”。这种谦逊的语言表达并不高明,也非常容易产生误导,助长一些人把不合规(不负责任)行为当成理所当然的心态,不会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方式。
2、在这种语言误导下,不当行为人会把请求人当成责任主体(被评价方),而把他自己理所当然地当成了责任客体(评价方),让出不合理占用的位置成为对他人的施舍,自己也完全不会难为情,更不会反思自己不负责的行为方式。
B语言模式代表责任客体思维方式(自己是责任客体-对方是需要让出位置的责任主体),针对他人存在R3(0)行为举止的情况,这种语言表达的主要优点为:
1、没有直接指出他人的“素质”问题,保留他人的面子,以免发生或升级人际冲突矛盾。
2、没有任何不好意思或麻烦他人的话语,同时又能让对方明显意识到自己的不妥行为R3(0),没有任何挑衅与指责之意,从而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
C语言也是责任客体思维方式,不客气地指责出对方R3(0)行为,简单、直接、粗暴,但非常容易引发人际冲突、矛盾和纠纷,甚至大打出手。
“帮人占位置”的这种现象在很多车站都存在,采用这种方式极容易导致语言冲突与肢体冲突。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责任主客体思维方式在我们生活与人际交往的工作中无处不在,很多小事如何做不到恰到好处的责任主客体思维模式的切换,也许小事就成大事了。
细细品味,所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是光凭忍或直言不讳火爆脾气就能解决问题的。干大事的人很少因为这种小事引发不快或人际冲突!这是因为掌握了责任主客体思维模式的转换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