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23-作者:方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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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1(0):R1为角色在规则下必须做的事,数学特征值为(-1,0),R1(0)表示在规则(规章制度)下必须要做到的事情。比如:每个公民都应该遵纪守法,这是每个人必须做的R1(0)。



如何运用数学逻辑符号全面开发训练你的责商思维?


关于责任现象学的基本表现形式的简介

人类已经无法阻止运用数学逻辑运算的方式来提升自己的各种思维能力。绝大部分自然科学领域几乎都离不开数学逻辑思维的运用,如今各类社会学科领域也越来越重视运用数学建模的方式以及数学逻辑(运算)符号来表达理论的思想体系或内容形式。

在经济学、管理学领域的理论研究过程中,数学逻辑公式表达式的运用也显得尤为重要。尤其在管理学领域,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意识到运用数学逻辑表达式的方式相比传统文字性总结显得更加有意义,更加具有理论严谨性、说服性与传播简易性。

那么哪些数学逻辑符号在管理学中容易被运用呢?数学逻辑符号有很多,我们不妨先来认识一下两类基本的数学公式符号:

A类,一些常见的公式输入符号 

≈≡≠=≤≥<>≮≯∷±+-×÷/

B类,一些常见的数学符号(运算符号 )

1.基本符号:+ - × ÷(/) 
2.正负号:± 
3.判断类:= ≠ < ≮(不小于) > ≯(不大于) 
5.集合类:{ 集合}∈(属于) ∪(并集) ∩(交集) 
6.箭头类:????

在管理领域中,责任管理是一种常态性管理现象,如何把抽象的责任概念与现象通过理论的方式进行研究,则数学逻辑符号与公式的引入是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解释手段与研究工具。

责任现象学正是运用各种数学逻辑符号与公式为研究手段与方法,把纷繁复杂的责任现象进行了结构化分析与公式化解析的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

运用了数学逻辑符号公式后,责任现象的管理研究不再是单纯的文字性案例与故事文章的“说教”励志形式,任何责任现象的问题最终都可以通过数学特征值与逻辑公式进行表达,并且可以做到责任现象系统性的层次分类管理与有效的责任思维模式的训练,让责商和智商一样变得可以运用数学逻辑方式进行评估测试与提升。运用数学逻辑符号公式作为理论的方法论是传统的责任管理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情,下文我们就来简单的说明责任现象学是如何一步一步运用这种数学逻辑符号公式的方法论进行理论系统演绎。

一,运用数学特征值与集合表达责任进行理论创新

1,责任主客体对象集合的逻辑表达式

传统责任管理因缺乏理论支持无法把责任进行系统的责任单位的分类管理。责任现象学把责任进行广义的概念定义:

广义责任本质上是人的一切社会行动在社会关系中的评价总和(集合)。

责任作为一种评价关系,由此也就存在被评价与评价的对象与关系系统,责任对象系统包括责任主体对象与责任客体对象,两者构成了责任主客体对象关系。责任对象系统可以通过集合形式表达:

责任对象集合={责任主体,责任客体}

责任主客体对象关系说明了任何人的社会行动在社会关系中都会产生评价与被评价的关系,这种评价关系是由责任主客体对象关系构成,并构成了一个整体系统。人在任何一种角色、身份或职务只要有责任其责任主客体对象就会构成一个完整的责任对象系统,也就是任何岗位职责中都存在责任主客体对象,两者对立统一形成责任整体。可以通过数学表达式表达:

Rs+Ro=1

其中,Rs表示责任主体,Ro表示责任客体,“1”表示整体。

责任主客体公式告诉我们任何角色中存在责任主体与责任客体复合体形态,并存在不同的比例关系。

有了责任主客体对象关系后,我们就可以理解当一个人做为一个责任主体时,可能会存在一个责任客体评价的关系,也可能出现多个责任客体评价的关系;反之,当一个人做为一个责任客体时,可能会存在一个责任主体评价的关系,也可能出现多个责任主体评价的关系。

根据责任主客体关系的结构分析,责任现象学发现责任主客体存在四种基本的逻辑关系:一对一的关系,一对多的关系,多对一的关系以及多对多的关系。这四种基本的责任主客体关系构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存在的所有责任评价与被评价的形态。

针对责任主体与责任客体的四种基本逻辑形态,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分析责任客体存在多元客体对象现象,根据评价的次序,责任客体对象分为第一责任客体、第二责任客体,第三责任客体等多对象次序结构关系;同样责任主体存在多元对象,也可以分为第一责任客主体、第二责任主体,第三责任主体等对象次序结构关系。我们用逻辑符号表示多元责任主客体对象关系如下:

责任多元客体对象次序集合Ro={Ro1,Ro2,Ro3,…,Ron}

责任多元主体对象次序集合Rs={Rs1,Rs2,Rs3,…,Rsn}

责任主客体思维对责商提升的意义:

通过引入责任主客体对象概念后,我们就可以把传统的责任管理中最容易出现的责任评价与被评价的关系搞清楚。

首先,有了责任主客体概念思维后,就能够正确判断在什么样的社会关系中自己或他人是责任主体还是责任客体对象位置,以至于不会混淆责任主客体位置,搞错了评价的关系。

其次,当我们作为责任主体或责任客体时,就很容易理解与发现谁是责任客体或责任主体对象,彼此之间存在怎样的社会评价关系,可以正确认知与分析评价与被评价关系。

再者,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发生的一个责任客体评价得到重视而另一个责任客体的评价却完全忽视的现象问题,有了多元责任主客体对象思维后,我们就能够在各种责任现象中发现各种责任主客体对象的评价次序,可以非常清晰地理解责任第一、二、三主客体评价的社会关系的依据,帮助我们建立系统的责任主客体多对象多元思维。

最后,我们可以通过责任主客体的评价与被评价思维与语言表达方式训练我们日常的责任沟通语言表达,让我们的沟通减少责任推诿语言表达,增强责任担当的思维与语言表达意识。

二,责任基本单位的集合

现在我们通过对人的社会行动与社会关系分析,得出责任的(社会行动)驱动力与(社会关系)约束力两个基本要素,前者代表责任的动力系统,后者代表责任静力系统。

这两个要素构成了广义责任的两个基本纬度,责任主客体对象之间的驱动力可以分为外驱动力与内驱动力之分。外驱动力是责任客体对象对责任主体驱动的一种形式;内驱动力是责任主体对责任客体驱动的一种形式。

外驱动力与内驱动力构成了责任主客体对象之间的驱动力整体。责任驱动力逻辑表达式为:

外驱动力+内驱动力=1

责任主客体对象之间的关系约束力可以分为线性约束力与隐性约束力之分。显性约束力表现为维系责任主客体对象之间的关系是显性、正式、官方的一种非强制约束力关系;隐性约束力表现为维系责任责任主客体对象之间的关系是隐性、非正式、非官方的一种非强制约束力关系。

显性约束力与隐性约束力构成责任主客体对象之间的约束力整体。责任约束力逻辑表达式为:

显性约束力+隐性约束力=1


具备责任主客体对象关系与责任驱动力、约束力关系要素后,我们就可以对责任进行数学矩阵模型的建构。

首先我们把责任驱动力要素作为责任矩阵的X纬度,用X1表示外驱动力纬度,用X2表示内驱动力纬度,得出责任驱动力逻辑表达式为:

X=X1+X2=1

我们再把约束力要素作为责任矩阵的Y纬度,用Y1表示显性约束力纬度,用Y2表示隐性约束力纬度,得出责任约束力逻辑表达式为:

Y=Y1+Y2=1

通过对“X=X1+X2=1,Y=Y1+Y2=1”进行矩阵系统的构建,我们得出责任的四个象限的集合表达式:

象限一的驱动力与约束力分布:(X1,Y1)
象限二的驱动力与约束力分布:(X2,Y1)
象限三的驱动力与约束力分布:(X1,Y2)
象限四的驱动力与约束力分布:(X2,Y2)

并根据各象限驱动力与约束力的关系提出四种基本的责任单位命名:角色责任、能力责任、义务责任与原因责任。

角色责任条件=(外驱动力,显性约束力)
能力责任条件=(内驱动力,显性约束力)
义务责任条件=(外驱动力,隐性约束力)
原因责任条件=(内驱动力,显性约束力)

我们首先运用数学逻辑符号集合{ }表达,写出责任的单位集合表达式:

责任单位={角色责任、能力责任、义务责任,原因责任}

为了进一步认知理解各种责任单位的不同分类,具体表现形态,以及方便理解记忆,我们对责任单位进行符号化处理,分别用如下符号为:

角色责任命名符号为R1,能力责任命名符号为R2,义务责任命名符号为R3,原因责任命名符号为R4。(备注:R为责任的英文首字母)

通过责任矩阵建构。我们得出来责任总公式(表达式):

责任=角色责任R1+能力责任R2+义务责任R3+原因责任R4=1

理想下的责任总公式就是四种责任单位的集合。我们通过分析驱动力(X=X1+X2=1)的占比与约束力(Y=Y1+Y2=1)的占比权重就可以得到不同职位的四种责任单位的权重结果分布面积图。具体方法就是将X与Y纬度构建二元一次方:

X1+X2=1
Y1+Y2=1

假如某岗位职责分工中责任主客体驱动力占比分析为:X1为0.8,则Y2为0.2;该岗位的责任主客体对象约束力关系占比分析为:Y1为0.2,则Y2为0.8,得出该岗位职责的二元一次为:
0.8X1+0.2X2=1
0.2Y1+0.8Y2=1

该岗位职责四种责任权重面积占比求解为:

R1=0.8(X1)*0.2(Y1)=16%
R2=0.2(X2)*0.2(Y1)=4%
R3=0.8(X1)*0.8(Y2)=64%
R4=0.8(X2)*0.2(Y2)=16%

通过对岗位职责的责任驱动力与约束力权重的分析我们就得出该岗位的权重占比顺序,同时也能够根据岗位的四种责任权重分布结构,找到该岗位的责任重心与管理重点。比如上面的案例的岗位职责就明显突出了义务责任(权重64%)管理的重要性。

责任总公式与责任驱动力与约束力二元一次方的构建与运用,可以帮助我们对岗位的4R进行权重分析,找到不同岗位的管理重心与管理特点。

责任单位对责商提升的意义:

A,责任不再是感性笼统的概念,责任可以理性的区分出不同的责任单位,我们可以减少对责任心、责任感这种感性的思维的依赖,建立一整套理性的责任思维范式;

B,每一种责任单位代表不同的责任内涵,懂得四种基本的责任单位概念后,我们就具有责任边界思维、责任评价思维、责任交互思维与责任理念思维;

C,通过运用责任单位符号化表示,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责任图式,方便记忆与区别理解,丰富我们大脑中的责任逻辑思维;

D,在现实生活中,简单的责任符号让日常沟通变得更加简洁、高效,同时也让我们处理责任问题具有理性的公正的判断与表达,我们不再使用“谁的责任心差,谁没有责任感”等语言表达,减少对他人的自尊心的伤害。


3,责任的评价:数学基本特征值集合与责任高低阶复数形态

任何一种责任现象都存在责任主体与责任客体对象,两者形成被评价与评价的关系,不同的评价形态就是不同的基本责任单位。

责任作为一种对社会与人的普遍评价概念与现象,那么究竟是如何评价的?采用何种评价方式?如何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认知理解各种责任单位的定性与定量的评价的不同,接下来我们对责任的评价形态进行数字化特征值研究分析,得出责任的评价是由四种基本的数学特征值形态构成的基本集合:

责任的基本数学特征值形态集合={-1,0,+1,0~N}

责任数学特征值集合是责任现象可以进行数学逻辑公式表达式研究的最基本的理论依据。责任现象学通过系统研究发现每一种责任单位都存在一种复数的形态,我们可以对这种责任复合形态进行数学特征值赋值,为了表达每一种责任单位的复合形态的变化规律,得出任何责任单位存在责任高阶与低阶两种形态,这种复合形态的赋值就是每一种责任单位的高低阶特征值的集合。运用数学逻辑表达式表达责任复合形态的高低阶集合为:R(L,H)

最终我们得出责任公式表达式与四种责任八种基本形态(4R8C):

R1(-1,0)+R2(0~N)+R3(0,+1)+R4(C/c)=1

数字符号化责商的意义:

A,责任完全可以运用数学逻辑公式表达,提供一种全新的责任数字化思维模式;

B,掌握责任的四种基本的特征值评价的不同,为我们对于日常责任定性、定量的评价与考评提供了坚实的量化理论依据;

C,帮助我们建立了四种责任的高低阶复数形态的思维意识,让我们可以运用数字化责任的四种基本特征关系:是非对错关系、好差程度关系、有为无为增值关系与大小我理念关系;

D,4R8C的概念的出现为我们运用各种数学逻辑公式符号全面开发责商逻辑思维智慧提供了必须条件。


四,责商逻辑符号集合训练

四种责任单位八种高低阶复数形态(4R8C)是责任现象研究的一次伟大的方法论创举,有了4R8C理论依据后,我们可以进一步运用各种数学逻辑符号开展不同形式的责任现象运用的研究,通过逻辑符号公式与逻辑关系以训练与提升我们的责任智慧。

下面我们将分别运用几种常见的数学逻辑符号与逻辑关系进行一一研究说明。它们分别为:不等号(#),等于号“=”,大于号“>",加号“+”,常变量,左右箭头指向号,to。

《第一种逻辑符号运用:一种责任不代表另一种责任现象:Ra#Rb》

任何一种责任单位都存在高低阶复数形态,4R8C把责任进行系统的理性、科学的数字化分区其意义就在于:

四种基本八个高低阶特征责任形态4R8C因存在共性的高低阶复数形态,但却用不同的数学特征值表达彼此的属性区别。

因此,四种责任八个高低阶彼此之间存在属性、概念相近性与差异性认知辨识问题,以及数学特征值对立与互补的特征的认知理解问题,同时彼此又存在概念与属性的逻辑对立、互补关系的问题。比如能力责任强调的是目标结果,义务责任强调的人际关系,他们之间就存在属性概念的不同以及责任特征值的差异性区别。

因为责任存在八种形态的变化,因此在现实中,我们常常会因为一种责任高阶或低阶的存在而习惯性地联系或联想到另一种责任高低阶的问题思维习惯,这样一来,最大的问题就是容易在我们责任思维中发生责任形态4R8C的认知偏差或以偏概全的问题。再比如,看到一个人的能力责任强R2(N)可能就会想到他是否也在义务责任方面强R3(+1),这就是常见的两种责任高阶相提并论的责任相近思维问题。

通过对4R8C的这种对立、互补的复杂多元的关系的对比,我们发现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存在两种责任形态习惯性对比的思维不足认知问题,并且存在以下四种责任相近或措置的思维习惯问题形式:

1,责任高阶相近联想思维。表现出一种责任高阶就会以为另外一种责任也会是高阶。比如“能力强的人也擅长搞关系”,就是典型的两种责任高阶联想或联系对比相近思维。

2,责任低阶相近联想思维。表现出一种责任低阶就会以为另外一种责任也会是低阶。比如“能力差的人,人际关系也不在行”,这是典型的两种责任低阶联想或联系对比相近思维。

3,责任低高阶措置联想思维。表现出一种责任低阶就会以为另外一种责任一定是高阶。比如“调皮捣蛋的孩子有本事”,这是典型的“低高阶错置联想”的责任对比反差思维。问题出在我们把一种责任低阶与另一种责任高阶建立了一种必然的反差对比的逻辑错误的思维联系。

4,责任高低阶措置联想思维。表现出一种责任高阶就会以为另外一种责任一定是低阶。比如,“老实的孩子没有本事”,这也是典型的责任“高低阶错置联想或联系”的责任对比反差思维。同样问题出在于,我们在一种责任高阶与另一种责任低阶之间,建立了一种必然的反差对比逻辑错误的思维联系。

因此,日常语言中,为了规避这四种责任措置或相近联想的思维模式,我们就会用“不等于”或“不代表”来加以强调。

具体公式表达式为:Ra#Rb


现在,我们就用这种Ra#Rb责任公式体对上面的一些例子进行改写,正确表达与区分如下:

1,“能力强的人也擅长搞关系”改为“能力强的人不代表或不等于会擅长搞关系”。

Ra#Rb责任公式表达式:R2(N)#R3(+1)


2,“能力差的人,人际关系也不在行”改写为“能力差的人也不代表(不等于)人际关系就不在行”。

Ra#Rb责任公式表达式:R2(L)#R3(0)

3,“调皮捣蛋的孩子有本事”改写“调皮捣蛋的孩子不代表(不等于)有本事”。

Ra#Rb责任公式表达式:R1(-1)#R2(N)

4,“老实的孩子没有本事”改写为“老实的孩子不代表(不等于)没有本事”。

Ra#Rb责任公式表达式:R1(-1)#R2(L)

根据四种责任的八种形态分布,存在64个Ra#Rb责任公式,这64个责任不等式逻辑思维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四种责任相近或措置的联想思维问题。

我们还可以根据Ra与Rb同相位与异相位进一步分类彼此之间存在的属性与概念的差异性。同相位表示两种责任属于同一个责任单位属性,异相位表示两种责任属于不同的责任单位属性。

Ra#Rb责任公式逻辑思维表达式对责商训练意义:

1,正确认知责任高阶相近联想思维

2,正确认知责任低阶相近联想思维

3,正确认知责任低高阶措置联想思维

4,正确认知责任高低阶措置联想思维




《第二种逻辑思维运用:一种责任当成另一种责任现象:Ra=Rb》

《第三种逻辑思维运用:两种责任方感优选法:Ra>Rb》

《第四种逻辑思维运用:同时存在两种责任的现象分析:Ra +Rb=|-1,0,+1|》



《第五种逻辑思维运用:责任常量与变量的现象分析:R=a(Ra+Rb)+xRc》

《第六种逻辑思维运用:责任现象看本质分析:RbBRa(左箭头)》

《第七种逻辑思维运用:一种责任预测另一种责任现象分析:Ra→Rb(右箭头)》

《第八种逻辑思维运用:两种责任主体的4R8C现象分析:R2R(to)》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责任单位:R=R1(0)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理性责任4R矩阵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责任R=社会(组织)关系(Y轴)*社会(组织)行为(X轴)

X为责任动力系统,即社会(组织)所期待的社会(组织)行动或行动模式;

Y为责任静力系统,即社会(组织)行为指导、评价、判断、处置的规则系统。
因此根据责任两个维度,我们构建了责任(4R)矩阵,并提出四个责任单位:角色责任R1、能力责任R2、义务责任R3、原因责任R4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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