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7-作者: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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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1(-1):角色在规则下必须做的事,数学逻辑特征值为(-1,0),R1(-1)意思为违反了规则范围内的事情,属于角色责任低阶的表现。比如:公司规定九点上班,小王九点半上班,小王迟到属于必须做的事情没有做到,属于R1(-1)。

 

     责任主客体既简单也容易混淆,在你不知不觉中可能发生了责任主客体错位,分不清主次。理不清自己是客体还是主体,怎样才能更好的作好自己呢?下面方老师就一一解析

作者:方志良

     

        【作为责任客体的父母,好心劝讨、用心做好义务责任R3(+1)还是不能改变责任主体的思想,做好角色责任R1(0),】改为:面对父母的好心…的义务责任R3+1)我却把他们好意当成了R4c了,依然不为所动!…

有关责任主客体的转换,大家还有点混淆,不建议大家硬套责任主客体,能够用2R比较就无需在强调责任主客体词汇。

雨一直下。疯人院的病人终于按捺不住,纷纷冲进雨中,喊着: 快来洗澡啦…… 医生无奈苦笑,回头猛然发现身边一位病友稳如泰山站在那里,便问:你为何不下去洗澡? 只见这位病友微微一笑: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是群主,他们都是一群神经病。医生顿时激动万分说:终于把你治好了!这位群主依旧淡定地微笑着说:我要等水热了再去洗!献给各位尊敬的群主!(王国保的案例)

什么时候应该运用责任主客体概念呢?

1、当主体对评价无法理解或接受时,需要强调责任主客体。比如,一个下属被领导批评时,还不断的狡辩或顶撞,此时领导更加生气。这个时候同事提醒:别和领导争论了,注意你是责任主体,领导是责任客体。不再解释与狡辩,哪怕就是委屈,但气氛也缓和了,事后其实领导反而会大度宽容!因为你懂得了不抢做评价的责任客体位置,领导就会更加公正对待。反之,你越是狡辩、解释,越是说明你不愿意作为责任主体或者对责任客体不屑一顾。

比如:有些人在职场工作非常认真,也十分出色,但就是对自己的上司不敬,看不惯上司,原因他认为上级是靠拍马屁或人情关系爬上去的,能力比自己低。只要上级对自己工作结果有微词的,他都会认为上级是和自己对着干。常见的责任现象有,偶尔迟到了,上级说他怎么迟到了,他马上会辩解或发脾气:这么多人迟到,为什么你就针对我?你就是看我不惯,给我穿小鞋,你这是假公济私。这就是典型的责任主体与责任客体错位的现象。

在正常情况下的责任主客体位置上,责任客体批评责任主体存在的4R8C某个低阶,他却会反过来,找理由认为是你的不是,他自己没有问题。这种现象可谓是职场或社交朋友圈中最愚蠢的做法。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现象呢?除了刚才提到的因素外,我们不妨再来看看其它几个问题。

1作为责任主体,分清你所在的平台,是个体行为还是组织行为。

责任主体不把自己的行为当成组织行为,没有意识到或自认为自己做的不会妨碍他人,以为完全是自己的个体行为,和别人没有关系,就自然不存在责任主客体意识。比如,公交车上大声喧哗、打电话,当旁人善意提示,他会勃然大怒,斥之:关你屁事?有本事你打车就没有人吵你…

2作为责任主体,自己的低阶行为要勇于认知,才能站住脚。

做了一个低阶的责任主体时,不仅把提醒他的善意R3的责任主体当成了多管闲事的主,还会借机发泄自己的不满,认为是共同的责任客体的问题。比如,一个人在公司里煲长途电话,同事好言劝慰,他不但不领情,反而骂公司福利不好,待遇低,老板抠门…用公司的电话关你什么事!多管闲事!不用你来装清高!…

3作为责任主体,分不清责任客体主次的位置。

为了讨好一个责任客体,却损害或侵犯了另外一个责任客体的利益。比如:一个人带一个朋友去见一个客户。他的这个朋友发现了这个客户对自己特别有利,他的这个朋友开始利用各种手段与恭维方法去巴结攀爬这个客户,以至于不惜损害介绍人的利益。这个在很多企业或商业关系中经常发生。

4作为共同的责任主体,却忘记了自己的位置,喧宾夺主,导致不必要职场问题。

比如,一个销售人员在获得年终奖时,大谈自己个人的业绩,几乎忘记了其他同事帮助与精心辅导自己的上司的赏识,一味地在总经理面前谈自己的才华,几乎没有提到或认识到自己的获得的佳绩殊荣应该是自己的领头上司的功劳,哪怕客套话都不愿意,生怕这种谦虚恭维后自己就真的得不到总经理的认可或提携。最终结果就是今年得奖,明年就把自己奖成了不可一世的孤家寡人。这个在很多历史剧中有典型人物代表。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责任单位:R=R1(-1)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责商人格动力系统

文章关键词: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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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主客体错位,会出现情况?

PS:答题后可见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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