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对你的好拿来做人情,你问过我吗?
一个人情“转让座”责任中介现象引发的思考
这是一个朋友圈发出的困惑话题:
公交车上有个人给一个老爷爷让座,然后老爷爷把位子给自己的孙子坐了,孙子应该小学3 、4年级了吧,那我要不要把位子让给老爷爷坐呢?不禁陷入沉思。[发呆]
“老师们,我同事刚才发来的,大家分享一下,您该如何做?”一位学习群的微友把这段话转发到群里,让大家讨论。
从这个话题来看,让位本身是一个人应该做,可做可不做的事(义务责任R3),但就这个事件而言,我们真实想得到的讨论结果无非是以下两种:
一,依然让座,毕竟孩子还小嘛!但自己心理多少会有点不舒服;
二,把位置要回来,我让给你坐的,凭什么你转让给他人也不感谢我!
这两种结果最终都要回到一个“转做人情”的话题。“转让座”是一种常见的转做人情关系的责任现象,用一句话总结我们经常听到抱怨:
把我对你的好拿来做人情,你问过我吗?我答应了吗?
其实这类问题看似都是一些很小的事,可总会不经意的发生在各个领域困扰着大家:
比如,你送领导一个礼物,他顺手送了身边的下属,你会很生气,认为领导不尊重自己。把我送给你的东西随便做人情。
老婆给老公买了很多好吃的,老公一高兴把这些东西给老家亲戚,老婆为之大吵一顿。你这个白眼狼真不知好歹,一点不珍惜我,把我对你的爱当成物品送人。
这种人情“转让座”还会发生其他各种变体。
比如,排了很久的队买票,好不容易快排到了,自己前面的人把位置让给一个非常火急的人插队,你会大声呵斥与指责插队的人,有的人还会当面迁怒于帮忙者,严重时甚至引发吵架、打架斗殴事件。插队的人走了,留下两个毫不相干的人莫名其妙掐起架来。
A和B关系很好,A和C关系很差,后来A看到B和C关系火热,A就把对C的气发到B身上。B莫名其妙成为A和C的出气筒。
以上这些人情“转让座”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因为参与者分不清责任主客体对象的问题,不自觉地把自己陷入评价与被评价的关系中来。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分谁是责任主体对象,谁是责任客体。通俗讲就是“责任主体对责任客体负责,责任客体应该评价或感谢责任主体”的责任对象问题。比如,A让座给B,A相对于B就责任主体,B就是责任客体;B让座给C,B相对于C就责任主体,C就是责任客体。
其次,就是谁作为“转让座”的责任中介对象把事情搞复杂了,就是做了责任客体的同时又做了责任主体。
“转让座”是典型的责任中介现象,一般的发生过程都是这样的:
1,A作为责任主体帮助或讨好B,B作为责任客体应该对A有个合适的价值交换(评价);
2,B再一次作为责任主体去帮助或讨好C,C作为责任客体,貌似没有A什么事;
3,由A发起的责任现象,最后因为B与C的关系,导致了A存在心理不平衡,甚至矛盾与纠纷;
4,事件中B作为责任的中介变量,起到关键中介协调作用。
这些问题同时告诉我们,人作为责任主体去(尽义务责任高阶R3(+1))做好人好事时,总是存在特定的责任客体对象偏好情结,方肯心甘情愿地进行价值交换。比如自愿让位给老大爷,就是因为考虑老大爷年迈。
每一个人都存在特定的情感、道德与文化习俗的责任价值交换倾向,这些都是责任主体对责任客体的价值交换的前提。也就是说,我会帮这样的人,不会帮那样的人;我会对你好,但不一定会对他好。比如不情愿把位置让给孩子。
当再一次发生责任主客体关系变化后,最初的责任主体就会产生付出得不到重视、得不到尊重的不平衡心理,一旦付出感被打破,就会认为自己的价值交换不值当,人际问题也就有可能会发生。
买脑白金的人从来不吃而是送,你会因为送出的老白金再一次被送出而发脾气吗?月饼票从来都是用来送人的,你会因为多次转送而生气?
在人情“转让座”责任现象中,人们在乎的往往不是座位本身的这个物理对象,而是一种被人尊重、被人重视的责任心理对象的平衡。
人情“转让座”转让的不是座位,而是一种责任主客体对象关系转换的思维与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