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领导做点小事就是拍马屁?
--关于职场做小事、拍马屁与义务责任R3的辩证统一的关系
责任现象公式:R3(+1)2R4(c)提示:
R3(+1)2R4(c)表示一方做帮助他人的事情,而另一方居于这件事,把对方的动机进行放大或扭曲,最终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的目的。
这个责任现象还包含“嫉妒”心理。上网查——嫉妒俗称为“红眼病、吃醋、吃味儿、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等等。嫉妒就内心感受来讲前期依次表现为由攀比到失望的压力感;中期则表现为由羞愧到屈辱的心理挫折感;后期则表现由不服不满到怨恨憎恨的发泄行为。嫉妒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心理它包括焦虑、恐惧、悲哀、猜疑、羞耻、自咎、消沉、憎恶、敌意、怨恨、报复等不愉快的心理状态。
一个企业可怕的不是做小事“拍马屁”之人,而真正可怕的是那些不屑帮着领导做小事却总以“不拍马屁”为傲自居之人。这类人扯着个人职场靠能力与实力的清高大旗,瞧不起团队中做服务的人,认为服务就是伺候人低人一等,靠做小事巴结领导的这些人没本事只能拍马屁。这类人实为破坏团队合作风气与打击企业内部和谐融洽关系正向发展的人群,是企业管理协同的一大“恶”。
代朋友写出他过去职场的一些经验教训的《小事都不帮我做~》责任现象R3(+1)>R4 (C)公式文章后,如我在文章中所料,此文一定会引起了两种不同的声音,因此我劝慰大家要辩证去看待企业管理与职场的一些问题。
从做小事看问题是有一定的根据的,人之所以会有思想境界的不同,其实与做小事与说话细节分不开的。
根据4R8C的价值交换关系,我们可以知道做小事就是一种行为或语言而已,但不同的人会指向不同的责任关系。比如,一个同事在办公室扫地,有的人会认为这是他该做的行为,有的人会把他扫地的行为指向行为关系,比如拍马屁的行为关系或热爱团队的合作行为关系;还有的人会指向他因为没能力故而做这事,从行为结果上看他的行为;也有的人会从行为理念上“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认为他是一个有抱负心机的人。
这些就是做小事可以获得的各种不同责任评价类型,从中也能反映不同评价人的责任性格类型。
很多责任现象,不是单纯错对是非的问题,这点从4R价值交换可以更好的理解。在企业中会“来事”的人会有人骂,不会“来事”也会被人误解。其实“来事”与“不会来事”就是一些日常的工作细节“做小事”的言行举止,这也就构成了复杂的的企业文化与职场关系。
比如,单位成员一日看见领导穿了一件新衣服来上班。一个同事很自然迎上去,说了一句:
领导穿这件衣服真漂亮!
领导会心一笑,说了一声“谢谢”,好话好听嘛!寒暄结束。
而另一个同事其实刚刚也与领导照面过,但什么也没说。当然也许他没有注意,也许是因责任性格原因,一些看似肉麻赞美的话开不了口,也许内心真不想这样做,因为他认为这是拍上级马屁。其实单纯只是这事也就没什么问题。
现在问题出在,他看见后面一个同事赞美了领导,而自己比他早碰面,居然没有打招呼,这样就和同事形成了与领导的人际关系的比较。因此会在内心有这样或那样的担心与顾虑,今天别人打招呼,我没招呼,领导会不会以后对他好,对我有什么看法和想法呀?吃不准。
如果没有后者的一句话比较,自己自然会心安理得,恰恰就是因为后者的一句话,导致他后来越来越认为只要别人(R3)说领导好话那就是拍马屁,以至于从此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
其实,真实情况是,你不说一句好话,领导真的会多心吗?错!没那么严重,领导也没那么矫情,根本不会在意。但一种扭曲的责任心理会因为有了比较后开始作怪,并且有意无意会在言行中排斥这类行为和这类行为人。
要知道,同事一句真心赞美只是一种职场为人处事的责任性格习惯而已,你不喜欢大可不必为之。
但如果存在“如果我不做,最好你也不要做,否则就是拍马屁”这种职场心理,并以这个作为职场为人处事的信条为由,去嘲讽或攻击他人的话,这就已经不是没有义务责任R3(+1)心胸了,而是发展到做事自闭,进入原因责任R4(c)自我保护的格局状态了。
人之所以会拿拍马屁说事,因为职场固然存在阿谀奉承之人,但更多的是自己看不惯别人以人际关系为导向的义务责任R3(+1)比自己做得更好,所以存在两种责任心态:一者,自己不屑做;二者,别人做了,自己又不舒服。
无奈之下只有拿“做小事”与“拍马屁”这个说事,替自己找到一份安慰与自尊的感觉。
其实一个企业做小事“拍马屁”的人群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些小事不屑做,大事做不了,只会到处攻击他人“拍马屁”的“能人”,因为他们的“正气”导致团队合作服务意识发生了“质”变,只要有利于团队合作、配合领导的“小事情”行为都变成了恭维与奉承巴结了。这种现象用责任现象公式表示,就是R3(+1)2R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