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R4P论语七之责任现象学层次渐进分析的运用》
【4R4P论语七的讨论源于李品同学的一篇文章,文章大意如下:
24日晚,温州的林女士和家人在一火锅店吃火锅。期间,林女士曾连续三次要求加汤,服务员和经理皆未理会。林女士随后就此事发了微博。之后服务员朱某出来与其对峙,并从厨房拿起一个脸盘,从林女士身后将汤水淋到她身上,还将脸盆倒置在其头顶,并对其进行殴打,导致林女士42%热液烫伤。
4R4P分析:
(1)服务员认为客户加汤是义务责任R3,但从客户认为这是服务员的角色责任R1!饭店/服务员出现了责任色盲R1(0)=R3(0)
(2)若火锅店的经营者清楚地把这一行为定为R1(0),客户的需求就会被满足,就不会发生下面的事情,企业也不会遭受损失!】
方丈的评论如下:
【对李品文章的重新分析
1.饭店无法区分R1(0)≠R3(+1)
2.导致服务员在工作中习惯R1(0)=R3(+1),埋下与客人口头冲突的隐患
3.在顾客过分强势语言R3(0)的刺激下导致悲剧:R3(0)2R1(-1)=以开水还牙!
结论:餐饮服务搞不懂R1(0)≠R3(+1),问题很严重!】
这个事故还有一个很重要的R2R2R没有发挥出来,如果经理能够作为正确的中介变量,主动出来圆场道歉并及时加汤,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此故事告诉大家,责任现象学公式解释可以从低层次(Ra≠Rb等)发现事情的原委,高层次(Ra=Rb等)或各现象解释复杂人际关系的结构性!
【友情提示:
责任第一现象学有六个层次:
第一层次——责任火眼金睛:Ra≠Rb
第二层次——责任色盲综合症:Ra=Rb
第三层次——责任优先次序:Ra>Rb
第四层次——责任熵组合公式:Ra(H)+Rb(L)=-1/0
第五层次——责任动力组合:Ra(H)+Rb(H)=+1
第六层次——责任常变量函数:R=a(Ra+Rb)+xRc】
第一层次(Ra≠Rb)是管理概念认知是否清楚,第二层次是实践意识是否清楚(Ra=Rb)。
这个可以完整用责任现象学层次渐进分析,也体现责任现象学公式的解析意义。再可以加上责任动力学对象论与问题域分析。
层次一(Ra≠Rb):概念设计,运用在岗位分工与各个领域;
层次二(Ra=Rb):实践经验,在特定情况下人人都会混淆视听,正是因为也许责任主体清楚或责任客体混淆,反之亦然。如果双方清楚层次一,则矛盾纠纷容易化解!这就是它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