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0-作者:胡兴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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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R4P专业名词术语公式详解 查看更多

R1(-1)=R3(0):两种情况。一,责任客体不了解规则,误把必须做当可做可不做;二,责任客体弱化责任主体的错误,故意包庇。

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多多少少与人都会有一些争吵。以前认为争吵输的一方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因此没有人愿意当主体,每个人都想当客体。也就因此所以往往一件小事,都能吵得不亦乐乎,让路人或是邻居都闻声而来,破坏了原来平静的气氛,给周围的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学了4R4P以后我知道,你与别人争吵时,这不紧紧是你自己的事情,可能这个时候与你争吵的人被你气的已经是耳红面赤了,你已经影响到他人了,此刻的你已经是R3(一1),如果你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是继续的争吵,可能你的邻居或是身边的人都将会受到影响,那么你是R4(c)了。如果你退了一步,那么你就是为他人着想,为集体着想了,就是R3加R4,就算你当了主体,你也是会受到好评的。退一步海阔天空,提高的是你自身的素质,内心美才是真的美。让我们一起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吧!加油!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第二层次:Ra=Rb责任色盲综合症:R1(-1)=R3(0)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理性行动“四做原理”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必须做,努力做,应该做,选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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