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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年青时是怀着救国救民的强烈愿望选择学医的,可就在医专学医时,有一次看枪毙中国人的电影,说是由于“给俄国人做侦探”,而围观的“也是一群中国人”,这使鲁迅受到极大的刺激,于是促使鲁迅萌发“弃医从文”的思想。他“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鲁迅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由此可以看出,鲁迅从东京到仙台学医,又从仙台弃医从文,这一过程无不深深浸透着鲁迅强烈的救国救民的爱国主义思想感情,实践着他“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誓言。鲁迅的这种行为,可以用责任公式R4(C)>R2(N)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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